主餐的意義與記念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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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主餐的意義與記念主》

關於主餐,筆者有另一篇較新,較詳細的文章可供參考:https://wp.me/p3S6oB-Pv

引言

路 22:19-20 :「這是我的身體、為你們捨的.你們也應當如此行、為的是記念我。…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、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這是在路加福音裡記載,主耶穌在逾越節的晚上設立主餐的經文。主耶穌基督設立了主餐來提醒我們,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身流血的救贖。祂要我們跟祂一樣要把身體為他者捨棄,成就別人,而不是為著自己的好處或一時的舒適,而逃避麻煩或辛苦的事情,反而以身作則,身先士卒,走那難行的路。

 

教會的主餐

教會是復活的基督能被體驗,被握緊及能向之回應的地方,可以說是一個能讓人接觸到基督的媒介,而構成這個媒介,是另一個媒介本身-「餅與杯」這個主餐的同在和使用。[1] 當我們同吃一個餅,我們就成為基督的一個身體和血,彼此作肢體,我們成了基督的共同體現。[2] 所以主餐是一種基督身體共融的體現。主餐也就是表明我們在基督裡連於基督,是合而為一的肢體。 這是信徒彼此的契合。「我們所祝福的杯、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.我們所擘開的餅、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。我們雖多、仍是一個餅、一個身體.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。」(林前10:16-17),他們吃及喝那含有相同象徵意義的餅與葡萄汁,是為了表明在基督裏的共同信心。藉著同領主餐,堅固肢體內在的團結,讓信徒在共同的基礎上合而為一和靈裡分享。主餐是與基督的共融,教會是以主餐來實現與基督之共融,是與活人之共融,因此亦必然是參與基督在父面前的行動。這行動按特別意義,可被稱為獻祭,因為這是「分別(自己)為聖和捨棄(自己)的動作。」[3] 在福音派教會中似乎過於強調記念說的主餐意義,對共融卻是太過忽略。

 

記念的主餐

我們浸信會的信仰,看主餐的神學,可稱為「記念說」:即基督沒有真正的臨在,但那些用信心領受的人,可在參與主餐的過程中,記念主的死和捨身,並藉此與基督建立起屬靈的團契。記念觀的要點是,餅與葡萄汁只是象徵,以記念基督的死和捨身。Robert  Jenson 認為:「在西方傳統中,聖禮有兩個導向:第一:聖禮意指某些東西,是一種標記,意思是指向身外之物,即基督的恩典;第二:聖禮有所作為,標記指向其他的東西時,亦正正是指向自己,別無他指。」[4] 這種論述用在主餐的討論上,即主餐所指的是一種標記,是聖體聖血的象徵,亦是真實的,主餐可以指向基督的恩典,說明其意義;另外如之前所論述「身體」之定義一樣,因為它依然被他者所接觸,因此亦可以成為他者的客體,因此主餐成為基督的客體,所以我們可以稱聖禮是基督的體現或化身。基督在主餐中的同在,同時祂也在其他任何地方的臨在。我們是透過這象徵式的行動,來表明對基督的信心,記念祂的死和捨身,就是基督教導我們:「為的是紀念我」。浸信會就是強調主餐是「紀念」主耶穌,所以主餐的餅及葡萄汁本身沒有聖化的作用,也不會帶給守餐的人任何「功德」,或得救的功效,但我們強調記念背後的象徵性和意義,那就是記念主耶穌為我們死,為我們捨身。

 

「記念」有「提醒」、「回憶」的意思。同樣的,當耶穌基督用逾越節晚餐的「餅」和「葡萄汁」教導他的門徒,對他們說那是代表著祂的「身體」和用「血」所立的「新約」,要他們永遠「紀念」祂,主要就是在教導所有跟隨耶穌基督的人,已經出死入生,不再是罪的奴隸,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用祂的生命,帶領門徒和所有信靠祂的人,脫離了黑暗,進入光明,與上帝重新立約,成為一個「新造的人」(哥林多後書5:17)。因此,「主餐」有非常重要的意義,就是與 神重新立「約」,表明參與主餐的人,願意承認基督就是他的上帝,他是神的子民。

 

我們清楚知道,當我們領受主餐時,是一種表徵與意義,為要紀念耶穌為我們受苦受死的救贖大愛。餅是象徵著祂用完美的身體,背負罪擔而犧牲了。「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、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、就得以在義上活.因他受的鞭傷、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(彼前2:24)。葡萄汁/酒是代表祂的血,為寬恕人的罪而流出的。我們藉基督的血、得蒙救贖、過犯得以赦免、乃是照上主豐富的恩典。

 

主餐的盼望

另一方面,主餐為要堅固我們對基督再來的盼望,謹慎儆醒敬虔度日等候主。我們在等候祂的再來時,這是表明基督的死。「你們每逢吃這餅、喝這杯、是表明主的死、直等到他來。」(林前十一:26)。藉著主餐我們回顧十字架上的歷史事件,也展望祂的再來。因此,我們參與主餐時,應好好預備自己,讓自己藉著基督,透過聖靈,在主餐中得到造就。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主耶穌以自己為比喻時,祂就以出埃及時的嗎哪為例,當時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就是靠著嗎哪度過曠野四十年的歲月。耶穌將自己比喻為嗎哪,「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」,又說「就是我的肉、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」。主耶穌要藉著將自己的身體捨命在十字架上,為世人成為贖罪祭,「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、乃用自己的血、只一次進入聖所、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」(來 9:12)使凡是相信祂的人裡面有祂的生命。為此,我們當存謙卑順服的態度用敬虔的心向上主感恩。

 

「人應當自己省察、然後喫這餅、喝這杯。因為人喫喝、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、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。」(林前 11:28-29)當我們進行主餐時,應當真心認罪悔改,與上帝與人和好,遠離惡行。新約聖經曾提到感恩禮和主餐的字句。保羅曾說:「你們聚會的時候,算不得吃主的晚餐。」(林前11:20)這裡所用是「主餐」,是專門指著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前,在逾越節晚餐時設立的主餐的話而言(太26:17-35) 浸信會傳統也是主餐來形容擘餅禮儀。在耶路撒冷,這種擘餅聚會持續舉行(徒2:42),這儀式也廣傳至其它地區的教會,包括哥林多教會;保羅給主餐加上信仰的分量說:「我當日傳給你們」(林前11:23)以「主餐」來形容這行動,甚是恰當,我們確信,教會被召出來去重演耶穌所作的,並以此為紀念。[5] 「41耶穌拿著這五個餅,兩條魚,望著天祝福,擘開餅,遞給門徒,擺在眾人面前,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。42他們都吃,並且吃飽了。」(馬可福音6:41-42) 主耶穌的筵席是祂的神跡,是由祂「望著天祝福,擘開餅,遞給門徒,擺在眾人面前」門徒是群體中的領袖人物,浸信會主張由牧師先為主餐的餅和杯祝福,執事就擔當那時候門徒的角式,負責派餐,把主餐的餅和杯「擺在眾人面前」,若開始主餐之前餅和杯也是該由執事預備,更具象徵性。浸信會重視主餐,是以行動來記念主的捨身和恩典,我們作此行動,為的是要學習基督捨身,實踐主道,靠主活出新生命,見證主名。特別是領袖更加要成為眾人的用人,主動地配合,為他人做服侍的工夫。

 

主餐裡的團契

主耶穌在設立主餐之前就已經說明,基督徒就是要因信領受主的話而遵行的人,他要成為因主而活的人。主耶穌說:「…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、不喝人子的血、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.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」、「喫我肉喝我血的人、常在我裏面、我也常在他裏面。」(約 6:53-54, 56) 約翰的神學提到:「使你們也可以和我們心靈相通(koinonia)。我們是與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心靈相通的(koinonia)。」(約壹1:3)「像父你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一樣;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…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。」(約17:21-22)教會的共融,在最根本意義上,不是信徒彼此之間的共融;它是上帝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裡,與我們之共融;因為與我們共融之上帝,在祂內是父子靈之共融、互滲互存、互相內住,所以我們也被吸引去彼此相愛。[6] 基督徒是常在主裡,主也常在基督徒裡面。同樣,當我們在領受主餐紀念主時,我們的心再次被提醒當尊主為大,這是從基督領受,並切實遵行上主的旨意,我們當常在主裡,將主的話踐行對出來,這就證明我們有聖靈充滿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。

 

結語

讓信徒更明白和了解主餐背後的行動意義,讓人在記念主時,清楚知道自己記念的是什麼,教會必須更有效更明確地教育現代信徒主餐的意義,以免會眾空有行動卻不明內在的意義。我們在主餐中所擘的餅,是主為我們捨的身體,我們應當學祂一樣,為祂人捨身,以此行動來記念主;我們在主餐所喝的杯,是主為我們流的血,我們應該把主的約時刻銘記於心,並守約跟隨主。這才是主所立的新約,這才是我們要記念祂的行動。

 

 

  • 全文完 –

[1] Robert W. Jenson:〈教會與聖禮〉,載《劍橋基督教教義手冊》,根頓主編,譯者:石彩燕,(香港:天道,2006),頁247。

[2] Robert W. Jenson:〈教會與聖禮〉,頁245。

[3] Robert W. Jenson:〈教會與聖禮〉,頁262。

[4]  Robert W. Jenson:〈教會與聖禮〉,頁250。

[5] 韋伯:《崇拜:認古識今》,何李穎芬譯(香港:宣道,2012),頁163-164。

[6] Robert W. Jenson:〈教會與聖禮〉,頁25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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